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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有必要“分秒必争”吗

1999-08-11 来源:光明日报 张杨 我有话说

近日,不少媒体重墨特别提出,我国长途电话以分计次,市内电话以三分计次,每年多收用户的电话费上百亿元,并且强烈要求改为按秒计次。实际上,资费是否合理主要在于费率而不在于计费方式。城市出租车按公里计价或者按10公里计价都没有太大问题。我想如果每足一分钟以后或者足三分钟以后再计次或许不会出现以上异议,但是电话接通过程中,已经占用了比同样通话时间更多的链接成本,不足一分钟的电话怎么办呢?另外改变计费方式也并不像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说的那样简单。一是增加计费成本,二是网络运行一刻也不能停息。90年代初美国长途电话网络就有过一台设备因改变软件引起全网瘫痪9个小时的教训。电话计费的发展方向也不是愈来愈细,而是趋于简单、透明,最理想的办法是实行包月制,易于做到公正和公开,还可以解决目前的热装冷用问题。电话装得多,使用少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所以未来电信计费单元不应该是分、秒,而应该是月甚至是更长的时间段。

还有人对电话月租费十分不理解,认为用户用一吨水交一吨水的钱,为什么我这个月一个电话没打也得交20多元钱。其实电信服务与水、电、煤气是两码事,人类利用物质、能量是工业社会的标志,用一吨少一吨,资源愈来愈宝贵。而信息是越用越多,越多才越有用。电话一旦开通,使用次数多少与成本几乎无关,一次不用,同样占用一定的机线设备和网络的机会成本。这就是信息经济学研究得出的两条重要结论——效用递增原理和成本递减原理。那么是不是应该马上都改为包月制收费方式呢?这也有一个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一是网络通道必须充分宽畅,不会造成拥塞,二是多数消费者能够承担得起。美国许多城市电话包月收费19美元,相当每月160元人民币,多数中国居民还承担不起,香港本地电话包月制收费标准是68港币,实际成本是90港币。因此现阶段我们只能采用月租加计次的复式计费方式,使多数人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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